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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即將退休年齡時,朋友見面,總離不開勞保、國保請領的話題,該在哪一個時間點申請?一次請領?還是請領月退?可以領多少…?也真到該做做筆記規劃一下的時候。

 

勞工退休金

 

勞工退休金條例(勞退新制)於94年7月1日施行,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,雇主按月提繳每月工資 6%,存在勞保局專屬的個人退休金專戶,滿 60 歲時申請領回,提繳退休金年資滿 15 年以上者,選擇月退或一次退,未滿 15 年者,請領一次退休金。

 

請領退休金後繼續工作,續提的退休金須於前次請領退休金屆滿 1 年後,才可再請領續提退休金。

 

年滿60歲,「提繳年資」滿15年,可申請領月退金,一季一季發給,每年2月、5月、8月及11月入帳,每次發給三個月的月退休金,2月發的是1、2、3月的月退休金,5月領的是第二季4、5、6月的月退休金,⋯⋯⋯,帳戶的錢,屬於定額,按月領,領完帳戶的錢就不能再領。

如何計算月退休金 請參閱 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8437.html

 

勞保年金

 

98 年 1 月 1 日勞保年金實施,老年給付分 3 種給付項目:老年年金給付、老年一次金給付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。( 9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,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。)

 

請領資格、條件詳見

 

勞保局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04856.html

 

申請月退,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計算公式:種方式擇優發給。

 

第一式:

( 保險年資 x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0.775% + 3000元 )x( 1 + 增給比例 或 1 - 減給比例 )。

 

第二式:

( 保險年資 x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1.55% )x(1 + 增給比例 或  1 - 減給比例 )。

 

展延年金:

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,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年金給付,每延後 1 年,依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 4 %,最多增給 20 % 。

 

減給老年年金:

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,未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,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每提前1年依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 4%,最多提前 5 年減給 20%,一旦核算給付,日後減給比例就不能再變更。

 

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,選擇第 式較有利。

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加保期間最高 60 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

 

按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,或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年資滿 15 年,且超過 50 萬元者,則不能再參加國保,只有請領年資未達 15 年,或老年給付總額未達 50 萬元者,才能再加入國保到 65 歲。

 

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

 

請領年齡

 

1

 

國民年金

 

國保 97 年 10 月 1 日開辦

 

國保老年年金計算公式:二式擇優計給

 

A式:( 月投保金額 × 保險年資 × 0.65% )+ 加計金額 3,772

           目前月投保金額: 18,282 元

           目前最低給付保障:3,772 元  ( 109 年 1 月起 )

           附註:  加計金額 ,1051月至10812月為3,628元,1091月起為3,772 

 

B式: 月投保金額 × 保險年資 × 1.3%

 

*加保年資小於 26 年的人,選擇 A 式較有利。

*27 年 - 40 年的人,選 B 式,算出的金額高過 A 式。

 

 

勞保 + 國保

 

勞保年資滿 15 年才能月退,但是合併國保年資達 15 年,仍可選擇月退。

 

勞保年資 + 國保年資 = 超過 15 年,於年滿 65 歲時,可合併計算勞保年資及國保年資,按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

 

勞保年資未滿 15 年,也尚未請領勞保一次老年給付,合併國民年金保險年資達到 15 年,等到 65 歲時,可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。計算時,以勞保年資計算勞保老年年金,以國民年金保險年資計算國保老年年金。

 

EX

你是 49 年生 (  現在 57 歲  )

你勞保加保期間最高 60 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20,000

你勞保年資有 12 年,97 年 10 月 日起加入國保

你國保到年滿 65 歲時 ( 114年 ),國保年資有 17 

(  國保 97 年 10 月 日開辦 – 65歲  )

 

年滿 65 歲時 ( 114年 ) 合併勞保及國保給付金額,每月可領取金額為:

勞保 4,860 + 國保 4,040 = 8,900

 

計算方式如下:

 

勞保老年年金計算公式:

 

第一式:

( 20,000 × 12 × 0.775% ) + 3,000  = 4,860

 

第二式:

20,000 元 × 12 年 × 1.55% = 3,720 元

 

※ 兩式擇優發給 4,860 

 

國保老年年金計算公式:

 

A 式: ( 月投保金額 × 保險年資 × 0.65% )+ 加計金額

            ( 18,282 元 × 17 × 0.65% ) + 3,628 = 5,648 元

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(  加計金額 1091月起已改為3,772  )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 

月投保金額 × 保險年資 × 1.3%

          18,282 × 17 × 1.3% = 4,040 

 

二式擇優計給,因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,國保老年年金計算只能選B式,不得選擇A式有加計3,628元的給付方式領取。

 

附註:( 加計金額9710月至10012月為3,000元,1011月至10412月為3,500元,1051月至10812月為3,6281091月起為3,772元 

 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

98 年 1 月 1 日修正施行的勞保條例規定,49 年生 ( 滿 63 歲 ) 才符合申請請勞保老年一次給付資格,並繼續參加國保,到 65 歲時再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。

 

計算方式如下:

 

滿 63 歲時 ( 112年 ),也可選擇先申領勞保年資12年的老年一次金,並繼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到 65 歲時再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。

 

20,000 X 12 = 240,000

 

年滿 65 歲時 ( 114年 ) 申請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,每月可領取金額為:  

 

若 112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具有 A、B 兩式的擇優選擇權 

( 18,282 × 17 × 0.65% ) + 3,628 = 5,648  

         (  加計金額 1091月起已改為3,772  )   

 

若 112 年 10 月 1 日以後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只能按 B 式計算

18,282 × 17 × 1.3% = 4,040 

  

98 年 月 日勞保年金實施以後至 112 年 月 30 日止,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勞保年資少於 15 年且請領金額少於50 萬,可以用 式計算。( 具有 A兩式的擇優選擇權 )

 

112 年 10 月 日以後 ( 國保開辦 15 年後 ) 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人,無論領取年資或金額是多少,國保的老年年金給付都只能按 式計算。

 

98 年之後才領勞保老年給付(需在勞保年金制實施的 15 年內,即 112 年前提出 )因年資未滿 15 年又加入國保者,雖領過勞保老年給付,到 65 歲時仍具有 A兩式的擇優選擇權。

 

*這份筆記僅做參考,申請前先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或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,

   考量那一種方式比較符合自己的需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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